25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41号。因员工在2016年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时,存在错误介绍保险期限的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被江苏保监局罚款1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支行保险销售录音录像资料、业务明细清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江苏保监局决定责令该支行改正,处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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