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苏省特大型钢铁企业,根据披露的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10717名员工在去年的平均薪酬为20.5万元,处于较好水平。但公司三名中层领导干部却为了合谋贪污20万元奖金,不仅丢了饭碗,还因此遭受牢狱之灾。
7月28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南钢股份原安全能环部3名中层领导干部合谋贪污的事实。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昌文,男,1965年4月11日出生于江苏省丰县,汉族,本科文化,原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能环部部长、安全环保部副部长;
被告人王天才,男,1968年2月10日出生于浙江省东阳县,汉族,研究生文化,原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副部长、安全能环部副部长;
被告人李炜,男,1964年11月22日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汉族,本科文化,原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能源环保部副部长。
经法院查明,2012年初至2017年5月期间,被告人王昌文、王天才、李炜三人利用其先后担任南钢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能环部部门领导,参与研究、决定部门单项奖考核发放的职务便利,违反公司规定在部门会议上提议并决定,以虚假列支、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部门单项奖金。
采用上述方式,王昌文实际分得超市购物卡5.2万元及现金4.2万元;王天才实际分得超市购物卡5.2万元及现金2万元;李炜实际分得现金人民币4.2万元。
三人合计分得财物金额共计20.8万元。
那么南钢股份的薪酬待遇到底如何,竟值得这3名中层管理人员为了20.8万元奖金不惜违反公司制度和法律风险。
和讯网查阅南钢股份财报发现,公司薪酬待遇实际也处于较好水平。以南钢股份2017年的年报为例,南钢股份2017年实现营收376亿元,净利润大增8倍为32亿元。员工总人数为10717人,为职工支付的薪酬总额合计约22亿元。
以此计算,公司人均薪酬约20.5万元,王昌文等3人身为南钢股份中层干部,实际所得应高于这一水平。
2017年6月,王昌文、王天才、李炜因涉嫌犯贪污罪,分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认为,王昌文、王天才、李炜三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
依据《刑法》等相关规定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1-2年不等,适用缓刑,并处以罚金。一审宣判后,三人均提出上述,但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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