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现金?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来源: 观察家网2022-09-19 15:31:47
  

个人如果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那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和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比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就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等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找工作人员办理提取业务即可。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就会马上为职工提取资金到指定储蓄账户当中,一般会在办理完手续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到账。

而除了去网点提取,职工还可以直接在当地公积金官网网上办事大厅、APP、第三方平台(比如支付宝、微信)进行在线提取。

当然,大家需要注意,公积金并不能任意提取,职工必须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才行: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

4.生活困难,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5.遇到突发事件或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6.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7.户口迁出本市;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9.出境定居;

10.离休、退休;

11.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第四离休、退休的;

第五出境定居的;

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关键词: 提取住房公积金 个人身份证 公积金联名卡 购房合同

责任编辑: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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