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河南银监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豫银监罚决字〔2018〕66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陈晓东,该分行办理信贷业务严重不审慎(涉及两户),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抵押贷款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1〕77号)第四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以及《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三条、第六条。对此,丁徛忠、任朴红负有部门管理责任。
河南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作出罚款人民币10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丁徛忠、任朴红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7月19日。
关键词: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