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网日前发布案件快报称,因原告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认为出版的儿童绘本丛书名“我会表达自己”被江西美术出版社盗用,将江西美术出版社及图书销售商北京金海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合理开支3500元。日前,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诉称,《我会表达自己》第一辑图书于2013年1月出版,并于2014年1月出版《我会表达自己》第二辑,分别重印了18次和11次。上述图书书名采用统一的丛书名,同时分册书名采用形成独特风格,属于原告图书的特有名称。今年3月,原告发现北京金海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销售江西美术出版社出版的《我会表达自己》系列丛书,图书的书名与原告图书书名高度相似,二被告的行为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购,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江西美术出版社及北京金海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江西美术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图书有合法发行的来源,并且北京金海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图书销售商,对销售产品是否存在侵权并不知情,销售的图书来源合法正当。据悉,此案未当庭作出判决。(记者 卢扬 金延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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