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保监局发布“青保监罚〔201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青海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平安人寿青海分公司召开的六场产说会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共计涉及保费64.3万元。该公司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蒲英年、谢朝辉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范洪超对此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文件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依据该法相关规定,青海保监局决定责令平安人寿青海分公司改正,处25万元罚款;对蒲英年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对谢朝辉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对范洪超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
此外,平安人寿青海分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对离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注销的行为,涉及人数412名。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八条,依据该办法第三十二条,青海保监局决定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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