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沈阳违法遭警告 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来源: 中国经济网2019-05-22 09:22:07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辽汇检罚〔2019〕01号)显示,平安银行(000001)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被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关键词: 平安银行 沈阳 遭罚款

责任编辑:sdnew003

相关新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