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林业被罚60万元,因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的重大担保

来源: 中国财经 2019-05-22 14:03:02
  

四川证监局近期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林业”)因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的重大担保、关联交易及重大诉讼,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江昌政等5名相关当事人人均给给予警告,并分别被处以3-90万元不等的罚款。

具体来看, 升达林业未按规定披露直接为升达集团等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也未按规定披露子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导致2017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升达林业存在将借入的资金直接转移给升达集团、通过第三方划款给关联人、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担保方代关联人偿还借款的情况。

此外,升达林业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这主要由于升达集团、升达林业无法偿还部分欠款而引发相关诉讼,按照《上市规则》11.1.1“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理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的规定,截至2018年7月23日升达林业累计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熊某、胡某谊、秦某梁、杨某诉公司案)涉及金额共计2.12亿元,占升达林业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10.85%,触发披露节点。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升达林业最迟应当在7月25日披露上述四案件相关情况,但直至2018年8月28日,公司才对上述四案件予以首次披露。

关键词: 升达林业 信披违规

责任编辑: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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