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4日公布了青岛银保监局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14号)。
决定书显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郭少泉,该行存在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的违法违规事实。
青岛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5月21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