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2日公布了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鄂银保监罚决字〔2019〕14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崔建国,该分行违规以贷转存。
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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