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商行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实名举报屡屡出现。前有济南农商行员工实名举报“厅级领导生活淫乱”,现在又有江苏兴化农商行客户向我网实名举报其支行行长与行外人员联合“骗贷”。
日前,中国网财经记者收到来自江苏张女士关于兴化农商行板桥支行原行长潘程涉嫌与行外人员合伙“骗贷”的实名举报。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兴化农商行板桥支行涉嫌行长与行外人员违法发放贷款的问题多次致电致函该行纪委书记,但截至发稿前未收到任何回复。此外,该行板桥支行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她(中国网财经注:‘她’为举报人张女士)是胡搅蛮缠,他们也没有办法。”,但其未就具体举报内容进行任何答复。
据了解,2016年张女士的朋友焦某找她帮忙,要求张女士从兴化农商行申请一笔20万的贷款。焦某向张女士表示,无需抵押其名下任何资产,一切由潘程安排,张女士“只负责签字就好。”
2016年9月,张女士申请的20万贷款到账后,焦某将张女士银行卡带走,并在当地兴化农商行ATM机分批取出20万元贷款。
20万元贷款提取情况流水单
根据张女士反馈,贷款实际归板桥支行原行长潘程使用。但到2018年,潘程“跑掉了”。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天眼查网站发现,潘程在2015年4月至2018年5月期间为兴化农商行负责人,2018年5月负责人变更为施春健。记者就“兴化农商行负责人潘程”与“兴化农商行板桥支行行长潘程”是否为同一人这一问题多方询问,但兴化农商行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表示“不太清楚”。
天眼查网站显示兴化农商行负责人变更记录
据张女士举报,兴化农商行在事发之前就已经了解到潘程存在骗贷等违规发放贷款行为,并将潘程从兴化农商行开除。
而据中国网财经记者了解,兴化农商行违规操作贷款并非个例。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18年8月13日公布判决书号为“(2018)苏12刑终135号”的刑事裁定书显示,兴化农商行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原行长孙立新明知被告人邹剑以欺骗手段安排他人办理贷款,仍指使其他银行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340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万元
张女士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兴化农商行板桥支行多次要求其将曝光帖从网站撤下,并承诺与其一起维权,但截至发稿前,该行对此事件并无进一步行动。而在江苏兴化地区某门户网站关于兴化农商行违规操作贷款的举报还有很多。
兴化地区门户网站截图
为了解兴化农商行经营状况,记者通过各种渠道搜寻该行过往几年的年报信息。但遗憾的是,该行年报在各类信息披露平台上都无法查找得到,在其银行官网上信息披露页面也同样是空空如也。
兴化农商行官网截图
兴化农商行经营状况仅可在一篇发布于2017年11月09日的银行简介中寻找踪迹。该简介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末,该行五级分类不良贷款率2.46%;资本充足率达17.5%;核心资本充足率达16.65%。目前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总资产433.69亿元,净资产41.61亿元。
兴化农商行官网截图
(记者 赵雅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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