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它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即一至四月份,投资者可以根据它来判断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
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公司简况。
2、公司的主要产品或者主要服务项目简况。
3、公司所在行业简况。
4、公司所拥有的重要的工厂、矿山、房地产等财产简况。
5、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情况,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股东的名单及前10名最大的股东的名单。
6、公司股东数量。
7、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况、持股情况和报酬。
8、公司及其关联人一鉴表和简况。
9、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信息摘要。
10、公司管理部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配。
11、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他内容。
根据《证券法》(2020年3月1日实施版本)第79条规定:上市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公告年度报告。 以上法律的规定,是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最后时间,是底线,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的开展情况,财务信息的核算进度,年审的进度,综合决定年报披露时间,最迟是4月30日,但您2月,3月披露公告年报,也是可以。可以提前,但原则上不可以推后,实在状况特殊,可以申请延后,但股票会被st,还会被证监会、交易所前去现场核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