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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对消费者的保护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增强信息透明;二是倡导理性消费。示范文本督促机构应当规范营销行为,不得在宣传中制造“容貌焦虑”。同时着重向消费者提示医疗美容服务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引导消费者对服务效果形成合理期待。三是设置“冷静期”条款。基于医疗美容服务的特点,示范文本特别设置了单方解除权条款,赋予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责任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款的权利,保护消费者“后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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