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是一种历史久远的金融产品,票据风险管理也是自票据产生之初就始终伴随而生的必要行为,追溯到古代,清朝票号采用特制纸张、专人书写汇票并加盖特殊印章、暗书核对、一式多联的方式防范假票风险。到了现代,2016年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的成立是我国票据发展历史中的里程碑事件,它标志着票据市场发展进入了新时代。自票交所成立后六年多时间里,其推动了市场交易、登记托管、清算结算机制创新变革,大力实施了纸电融合项目,促使电票大规模普及,并以此为基础推动金融科技在票据市场的更广泛应用以及票据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深刻地改变了票据市场生态,促进了票据市场更快摆脱萧条阶段迎来了新时代稳步发展的曙光。不过新时代有新的进步,自然也会伴随有新的问题,新时代票据市场传统风险得到了有效管控,但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风险形式,需要引起关注及防范。本文将详细梳理票交所成立后票据风险管理相关成绩,再结合社会经济环境及票据市场发展情况分析新时代票据市场所面临的风险形势,对如何更好防范风险提出自己的思考。
电票普及有效管控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2009年由人民银行批准建立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投入运行,标志着我国票据业务进入电子化时代,对票据市场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对企业来说,电子商业汇票不仅具备纸质票据的所有功能,更重要的是企业在使用过程中交易资金在途时间大大缩短,资金周转效率明显提高,且收到伪造变造票据的概率大大降低。对商业银行来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不但使电子票据能够实现实时、跨地区流通使用,而且节省了纸质票据业务的人工成本,节约票据印制成本,降低票据识别及保管成本,规避票据遗失、造假、损坏风险,增强了业务的安全性,加快了结算速度,从而能够有效提高银行的金融服务效率。2016年8月,《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的发布及同年12月票交所成立后开展的纸电票据融合、票据交易系统直连以及线上票据清算系统等大型系统项目进一步推动了电票的普及,短时间内电票覆盖率大幅提升,长期以来困扰市场的票据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也随之得到了大幅规避。
(资料图)
(二)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制度有效管控票据信用风险
2020年1月15日,票交所发布了《关于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平台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试点机构参与商业汇票信息披露,这是该制度首次向公众发布。2020年6月5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规范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同年6月7日,票交所也发布了《商业汇票信息披露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该制度进入了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阶段。2020年12月23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9号),专门对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明确,并对信息披露做出强制要求,定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年12月30日,票交所发布了《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操作细则》,该细则为人民银行公告的配套制度,提供了信息披露制度具体操作说明。2022年11月11日,人民银行发布修改后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均需进行信息披露。同年11月18日,票交所发布了《商业汇票信息披露操作细则》,为信息披露具体工作提供操作指引,定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商业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承兑人需在平台披露票据主要要素及信用信息,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需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通过披露承兑人相关信息,持票企业及金融机构可以更好防范假票风险,更准确识别承兑人信用状况及评估票据信用风险。
票据账户主动管理服务有效管控伪假票据风险
2020年10月30日,票交所发布关于开通票据账户主动管理服务的通知,票据账户主动管理服务是指票交所提供的,由客户(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委托一个具有电票功能的结算账户的开户机构(开户银行或所属集团财务公司)在上海票据交易所相关系统登记该客户所有可办理电票业务的结算账户信息的服务。开通主动管理服务的客户可委托其开户机构以法人为单位登记所有办理电票业务的结算账户,登记的结算账户可以办理电票业务,未登记的结算账户不能办理电票业务。
票据账户主动管理服务是在前期出现多起央国企被冒名开立账户并开票案件的背景下推出的,结算账户只有通过企业登记才可以办理票据业务,保证了冒名账户即使开立成功也无法正常开票,从而有效防范了伪假票据流入市场,侵害持票人利益。
(四)大数据监测有效管控票据全生命链条风险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是由票交所建设并管理的,向交易成员提供询价、报价、成交及登记、托管、清算、无纸化托收等其他交易辅助服务的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和数据通信网络,是票据转贴现的全国统一交易平台。该系统于2016年12月8日即票交所成立当日开始试运行。该系统的建立有效压缩了转贴现交易中中介参与的空间,有利于交易双方规避风险,从而规范市场健康发展。2017年3月,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实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移交切换工作的通知》,决定将ECDS移交上海票据交易所运营。2022年,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投产上线,它替代了ECDS系统和CPES系统分割管理的状态,形成了一个可以统一处理票据全生命周期业务的平台,并且新系统还可以实现票据等分化签发和拆包流转。依托以上系统,票交所可以广泛地收集全市场信息数据,从而能够搭建风险量化管理和模型,建立了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与票据风险案例库,上线了大数据智能化票据监测预警平台,对新时代票据风险做到有效识别、科学计量、实时监测。
妥善处理包商银行等风险事件严肃市场纪律
2019年5月,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接管;2020年4月,蒙商银行正式成立并开业。同日,包商银行接管组发布公告,包商银行将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分别转让至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系4家区外分行);2020年8月,包商银行因严重资不抵债提出破产申请;2020年11月,中国银保监会“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在票据保障安排方面,最后实施的保障方案是对同一持票人持有合法承兑汇票合计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原合同及交易规则正常流转和到期付款。存保公司对承兑金额全额保障。对同一持票人持有合法承兑汇票合计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由存保公司对承兑金额提供80%的保障。未获保障的剩余20%票据权利,包商银行应协助持票人依法追索。在处置过程中,监管当局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既切实保障了大多数客户尤其是人民群众及中小微企业的利益,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也严肃了市场纪律,坚决打破刚性兑付,破除金融牌照信仰,为市场明确发展导向,促进市场主体形成正确预期。总的来说,包商银行风险处置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兼顾了保障原则及市场导向,将持票人的信用风险尽可能控制到最低,并且未使信用风险传导到其他金融机构,引发更大的动荡,同时也明确了市场纪律,促进了金融市场信用分层,促使金融机构在日后的投资中更加重视风险研究及识别体系的建设,有利于金融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及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此外,近年来恒丰银行、锦州银行、辽宁城商行等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也得到了成功化解,阻断了风险的扩散和传染,提振了市场信心。
(六)监管部门出台专项制度整治市场乱象
票交所成立后,风险管理更加得到重视,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及制度要求,加强监管,整治乱象。2017年3至4月,银监会陆续发布了《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涉及票据业务的检查要点中包含了之前提出的几乎所有问题。2018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跨省承兑、贴现业务需建立好相应的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授权管理,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尽快接入人民银行ECDS和票交所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不断提高电子票据在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票据交易业务中的占比。各级监管部门要密切监测并加强现场检查力度。2022年11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共同发布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票据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认真审核商业汇票承兑人与贴现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最近二年内不得发生票据持续预期或者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并且承兑人应及时按照人民银行规定披露信息。这一管理办法是适应新时代票据市场发展要求的基础性文件,将助力票据市场进一步管控风险,并且对票据市场未来改革发展将起到引领作用。
二、新时代票据市场发展环境及具体风险
(一)新时代票据市场发展环境
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济运行开局良好,疫情防控较快平稳转段,生产需求企稳回升,消费市场逐步回暖,就业物价总体平稳,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市场预期明显改善。初步核算,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28499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5%,比上年四季度环比增长2.2%。一季度,服务业明显提升,特别是接触型服务业增长较快。增加值同比增长5.4%,比上年四季度加快3.1个百分点。其中,住宿和餐饮业增速达到13.6%。此外,市场销售恢复较快,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4922亿元,同比增长5.8%,上年四季度为下降2.7%。此外,货物出口表现较好,出口总额为56484亿元,同比增长8.4%。但同时也存在表现不太理想的部分。1—3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5167.4亿元,同比下降21.4%,利润下滑显示实体经济创利能力不足,工业恢复增长内生动力还不强。此外,进入三月份,消费、投资、工业等指标环比增速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表明经济重新恢复较快增长仍然面临不少困难。
新时代,我国经济面临的内外环境更加复杂严峻,从内部来看,国内需求仍然不足,内在增长动力不强,重点领域风险化解程度还不够,疫情未来发展仍存在不确定性,经济转型升级仍面临不少阻力,从外部来看,随着硅谷银行、签名银行、第一共和银行相继宣布倒闭,美国经济环境恶化使得全球市场不稳定性明显上升。在日益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下,票据信息披露制度有待完善,票据评级制度尚未建立,票据的信用风险需要高度关注,尤其是房地产、政府平台、中小银行等机构风险需要加强评估识别,特别是要破除刚性兑付信仰。未来,经济及金融市场发展预测难度会进一步加大,票据转贴现利率受到市场资金状况、银行信贷规模、货币市场相关利率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利差空间逐步压缩,甚至出现票据利率回报底于负债成本的现象,今后的市场操作会越来越考验机构的专业化水平,过度的期限错配和不合理的资产结构都会使机构面临严重的市场风险。此外,随着金融监管力度的持续高压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组建设立,未来监管空白及重复监管领域会得到调整优化,从而更好地实现统一监管、功能监管及穿透性监管,因此机构应更加重视业务的合规性,避免合规风险。在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方面,由于电票已实现普及,纸票时代突出的伪造变造票、一票多卖、票据调包等问题已得到解决,但同时也产生了冒用身份开票、代理接入后恶意记载、票据背飞等新的问题。此外,新时代票据还面临着支付功能弱化、创新发展须协调、信息系统漏洞、监管存在空白及重复交叉、类票据债权凭证发展过快难以监管等风险。下文将对新时代票据市场面临的具体风险种类做详细介绍。
(二)新时代票据市场具体风险
1.信用风险
由于票据承兑人或票据融资业务交易对手的信用出现问题,造成票据的迟付或拒付,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办理票据融资业务时由于市场价格(如贴现或转贴现利率等)的变动对银行的资金损益产生影响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支付到期票据(如卖出回购到期)债务的风险,或因买入票据的变现能力不足而产生的经营性风险。
3.操作风险
票据业务的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4.合规风险
票据业务的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5.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企业对银行的诈骗行为和银行内部从业人员的道德丧失而导致的票据业务风险。
6.信息系统风险
ECDS开启了票据市场电子化的序幕,参与主体对接系统现已运行多年,参与主体与之对接系统开发和对接各自系统科技人员变换了岗位,加上没有设计记录存档,原来的设计逻辑、规则等继任者说不清楚,有些漏洞难以发现,现在还要根据需求不断更新,各行参与主体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科技实力不足,网银系统票据模块承兑人等要素系统校验等功能可能存在漏洞,加上不法分子通过签发小额票据等方式,试探参与者系统、网银等,可能加大系统漏洞出现。
7.监管风险
随着票据全生命周期产品及业务环节的不断丰富,存在出现风险时查不清责任部门或同一环节重复监管的现象。主要体现为在管理职责方面,各部门各管一段,从自身管控角度考虑较多,监管制度上缺乏全产品、全链条统筹与考量。在流程运行方面,流程之间相对割裂,难以无缝衔接全覆盖。在培训方面,部门之间基本各自为战,市场培训五花八门,鱼龙混杂。
8.功能弱化新风险
票据信用是核心,支付功能为关键,近年来在支付、背书环节,由于可替代品增多(如信用证、类票据电子债权凭证等),再加上中介平台的介入,因此虽然从数据上看票据背书规模有所增长,但剔除民间平台等因素影响,总体规模发展是有限的,票据支付功能有弱化趋势,如果今后成为常态,不利于票据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9.创新发展新风险
由于票据法的滞后,加上参与主体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使得票据产品创新中隐含着一些新风险,比如标准化票据,有利于市场、银行和企业等,但在推进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如标准化资产认定、票据经纪机构认定、存托机构管理等问题)。此外,供应链票据、票付通、贴现通等需要参与主体共同推进,否则会损失投入成本。
10.类票据风险
当前类票据产品发展较快,由于没有指定的监管机构,对整个市场类票据的发行量、每个发行平台的运作情况了解有限,类票据产品与票据监管要求不一致,存在明显的套利空间,为避免产生重大风险隐患及规范市场发展,急需明确类票据平台监管制度,将类票据产品纳入票据统一市场。
(一)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是根本
金融业务牵涉主体众多,覆盖面极广,因此金融领域发生的巨大风险往往会对整个经济造成严重冲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至关重要。票据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总体发展稳健,但在特定阶段仍然有一些重大票据风险事件发生,给相关参与者造成了严重损失,增加了票据市场的不稳定性。无论未来票据市场发展到了什么程度,做好风险防控都是始终要坚持的根本原则,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市场中各参与主体都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善于认识票据风险新变化,掌握风险新规律,处理好风险与创新的关系,善于运用科技力量,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追求创新,在创新过程中积累风险防控和处理的经验,对有益的经验要形成制度及时推广,从而保证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根据新时代票据全生命周期业务特点,梳理好各监管部门监管职责,探索协调监管机制,特别是在票据创新产品领域,避免重复监管及监管空白现象。二是在现有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票据风险信息披露及整合,包括风险票据、票据案件及其他可能导致票据风险的信息,建立票据风险信息平台,运用科学模型建立宏观经济预警、区域监测评价等系统,实现对票据信息数据的多层次、精细化分析,并加强票据逾期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互联互通,对企业发生票据逾期行为产生更强的约束力。三是推动票据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由第三方机构对票据出票人、承兑人开展信用评级,从而帮助市场交易主体更好识别票据信用风险,有利于规范我国商业信用的发展。四是建议票交所在掌握市场海量数据的基础上,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加强风险监测及预警机制,及时跟踪、分析市场参与者行为,及时预警异常情况,并强化风险工具创新,探索研究票据市场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衍生产品,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多样化的避险工具。五是建议进一步加强供应链票据推广,丰富完善票据支付产品体系建设,强化系统支持,防范票据支付功能弱化风险。六是针对类票据产品快速发展问题,建议首先摸清底数,评估综合风险,其次应尽快调整管理制度,将类票据产品与一般票据业务按照同一标准进行监管,防止政策套利,最后要将类票据平台逐步通过系统改造等方式统一纳入票据市场,与票交所系统全面对接。
一是各参与主体应建立票据业务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将票据融资业务严格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并做好授信业务岗位分离制度建设,运用多视角、多维度的票据业务客户管理模式,优化客户评级体系,并加强贷后管理。二是要探索性地开展信用风险限额管理、多维度结构组合分析、利率风险与收益综合分析、或有负债风险监测,提升信息化大数据风险监测分析水平,并保持流动性警惕,提高市场风险经营能力。三是加强信息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相关资金投入,建设具有强大处理能力及风险处置能力的信息系统,为业务发展及风险管控提供坚实基础。四是加强机构内部票据业务培训力度,及时组织员工开展行业最新监管政策、机构票据业务制度及其他专业知识学习,注重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定期开展培训考试及行为排查,尽早掌握风险情况,严防合规、道德及操作风险进一步滋生蔓延。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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